为了进一步摸清家底,集团公司拟聘中介机构对所属各单位清产核资及披露事项等进行审计。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核查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三、选聘条件和要求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审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4.选聘数量:1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五、选聘程序
1.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4年 8月 8日至2024年 8月11 日(北京时间)获取文件。
(2)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联系电话。收到资料后,将通过邮箱回复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即为成功获取。
请注意在上述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参选文件的提交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8月11日前,将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参选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或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参选文件。
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1422办公室
3.评审
参与应聘且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单位为3家(含3家)以上,集团公司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在集团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集团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符合条件的报名会计师事务所低于3家时,集团公司将重新组织选聘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明方
电 话:13614811253
2024年8月8日